8 累不累(1 / 2)

高启盛被额头上的吻弄醒的时候,睫毛微微颤着不敢睁眼,直到怀里的温度可以被清楚的感知,他才抬眼看向被压在身下的人,果然还在。

这一夜睡得很不安稳,两个人都无数次在快要睡着之际又惊醒,摸摸身边的人只想确定他还在,不是梦。

最后高启盛索性直接翻到陈金默身上,树袋熊似的压着他睡,就不怕他走了。

好像还是有点不确定,他轻轻抬头,额头睫毛依次蹭过男人的下巴脸颊,金色的晨光扫在他小猫一样翘起的嘴角上,他忍不住去吻,换来更多厮磨。

陈金默被怀里小猫似的毛茸茸的脑袋拱着,缠在小孩腰上的手臂环紧,另一只手顺着他的胳膊漫不经心地游走画圈,惹得怕痒的小孩缩在他脖子里咯咯笑,气息喷在他脖颈处微薄的肌肤上,痒得他也笑。

“要不要我给你做早饭?”

他眼底发热,埋在男人颈弯的脑袋一个劲摇。

“不饿啊?”

“你再抱抱我。”

然后落在身上的吻和抚摸越来越多,他最终还是又被压在男人身下,深一句浅一句地吟。清晨的性爱很放松,他只是软瘫了身子任男人给他疼爱,陈金默也只是虚虚压在他的乖乖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蹭。

床头的白窗帘被风吹地飘起来,他想起梦里陈金默用来包裹他的白衬衫。现在的陈金默已经不再穿白衬衫了,肩膀胸膛也比以前宽厚。他抱上他乱蹭的腰,抚上他背部随着动作绷紧的肌肉,悄悄说陈金默我很想你。

他再醒来的时候就闻到了厨房传来的饭菜香味。摇摇晃晃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睡眼就看见陈金默在厨房做饭。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原地愣了多久,陈金默转过头来的时候就看见松松垮垮的小孩出神地在那儿站着。他自己也不清楚了,喊了两声小盛,直到人拖着步子走到他面前把他抱住,他才吐了口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后来的状态两人自己也说不清,好像亲昵,却又客气。

陈金默隔一阵子会来找他,会体贴地做爱,喊他小盛,黏糊糊地抱着他睡去,第二天悄悄吻他然后轻手轻脚起来给他做早饭。

高启盛隔一阵子也会想他,他来了之后就缠在他身上叫他默哥,用坦荡鲜活的眼睛看他,第二天早上在他做饭的时候绕到他身边讨一个吻。

但也好像总是生疏。

就像他看他的眼神总有胆怯和羞郝,或者像他搂住他腰的手臂总有犹疑的颤抖。

每次陈金默低头吻他,睁眼之际都会看见他睫毛颤的像蝴蝶,不敢看他。惹得陈金默小腹一团火,可他也不敢碰他,就只能头抵着头相对的睫毛一起颤,直到其中一个不知所措地退半步,用些要做饭或者要洗澡之类的借口让狂热的心跳平息一点。

二十五岁。三十三岁。

迟到了十年的感情,似乎要谈也要从十年前开始续上。

十年里错过的误解的好像也只能用极致的小心翼翼来弥补,所以很有默契地,没有谈论过以后,没有过问彼此的生活,没有无休无止的缠绵。

高启盛想起小时候和小兰走在放学的路上,看到路边开的小花。他摘下来送给妹妹,可是没在手里捏多久花就蔫了,后来小兰哭了好久。所以他想他和陈金默这样就很好。即使陈金默有女儿不能经常来,即使有时见了面也只能分享一些甚至都不会交换舌尖而只落在唇间摩擦的吻,可是那样也很好,也足够让被吻的人红透了耳尖,失控的心跳可以让脸颊滚烫上半天。

陈金默从小盛眼里看见过对更多的渴望,也曾几次差点说出要理清他们之间关系的话,可总是最后关头收住,因为就现在这样也很好。经历过只能隔着一扇小窗思念小盛的六年,现在能偶尔来给小盛做一顿饭,给他唇上蜻蜓点水的一个吻,就已经足够。小心翼翼不敢碰触好像是他唯一会的爱小盛的方式,十年里被腐蚀出来的鸿沟太大,所以他看着在怀里熟睡的小盛,能牵着他一小步一小步慢慢走,就已经很好。

毕竟小孩拽着他的衣袖讨一个吻的时候笑得实在明艳,他叫小孩起床时的怀抱也实在缠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懒洋洋的眼睑被吻醒,手被牵在胸口揉着,白色的纱帘飘过,他悄声说饭做好了,快来吃。

三年下来,最长的一次忙起来几乎有两个月没见,后来还是高启强带着弟弟来菜市场找老默。他隔着窗户看见朦胧晨光下笼罩的柔和松弛的小盛,心跳还和十几年前看见穿着蓝白校服的小孩时一样,躁动而慌乱。

心不在焉地听老板讲话,满心里想的是窗外不算男友的小男友,老板似乎是要让他陪他出趟差,他终究还是没忍住抬头往窗外看,果然就看见他余光觑着自己点燃了一支烟。送老板出去之后还是没忍住把落在后面的小男友拽到暗处的墙角抵在墙上吻住。被压住吻的人早就透红了一张脸,亮晶的眼睛里兴奋的光点随着剧烈的喘息晃动,好像真的回到当年变成了一个被小混混勾搭上的乖学生,在家长看不见的角落里让躁动的青春期荷尔蒙肆意生长。

心跳声淹没听觉之前他慌不择路地掐断了这个吻,低着头小声问男人怎么这么久也不来看他。他说老板让我陪你出差,然后回应他的是欣喜到泛红的眼角和下巴上蜻蜓点水的一个吻。

慌慌张张跑回哥哥身边之前,他笑得像个刚被暗恋的人邀请要不要周末一起出门写作业的中学生。到了出差的地方进了酒店房间,他也不知所措得像个第一次跟男朋友偷溜出来开房的乖乖仔。

陈金默觉得好笑,过去这两三年,去他家过夜都过过多少次了,怎么两人还都是这个样子。他壮着胆子把日思夜想的小男友拽进怀里,把他僵硬的身躯一点点吻软了,然后打趣他刚刚下了火车见到合作伙伴可不是这副怯生生的样子。

他好像习惯了小盛只在他面前才会有的或明媚或温柔的小孩子娇态,这次陪他出差才想起他还是小高总还是书呆子,谈生意的时候可以小心钻营,搞关系的时候可以谄媚伪装,可一到交接毒品的时候那副呆学生的样子就又露出来了。可以看出做的次数不多还不熟练,马脚太多。陈金默在远处看着他把做了标记的牛皮纸袋偷偷塞给那位老板,才发现自己怎么忘了,小疯子以前也是一边跟他抽着烟一边冷静地分析怎么报复那个欺负他的禽兽的,可是真到了动手的那天他却站在小巷里咬烂了嘴里的烟屁股。

心思缜密却又无法无天的小疯子,果然还是更适合在幕后动脑子做军师,要亲自上手的事情还是只适合他这样做惯了脏活的杀手来干。要不是这次他跟过来,傻小孩这么笨拙的玩法,怕是脑袋掉了都不知道为什么。

他回到酒店就把小疯子抵到墙角,似乎是被他发疯不要命的行为取悦到,奖励性地把人吻到手脚发软。等到放纵的劲头过去,他才慢条斯理地在傻小孩急促的喘息中问他打算怎么处理那些药丸。傻小孩果然是傻,漂亮眼睛眨巴了半天也没想清自己是哪一步露了馅。

然后是被踩了尾巴的小猫炸毛似的吵架,他却掐着小孩的腰不让他走,非把人逼问到泪眼涟涟委屈巴巴,趴在他肩头问一句答一句,挤牙膏似的把事情说了个七七八八。这两三年两人好好在一块儿,小孩很自觉地没有再用出卖身体的方式谋便利,有人报复,好好的小灵通生意也做不下去,听起来倒好像有陈金默的责任似的。

他却不生气,摩挲着小孩软软的发顶,不知道是该心疼他的小朋友总有处理不完的糟心事,还是该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然后帮他把剩下的事处理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有冲动的吧,就像当初一起逃跑去码头的那个夜晚,是有冲动要带他跑上一艘船远走高飞的。如今也有冲动要站在他身边和他一路疯下去,然后大不了一起逃命,再跳上一艘船远走高飞。

可惜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少不更事的毛头小子,垂垂眼睑,捧着小孩的脸问他怎么什么都不跟他说呢。

我说你怎么这几天都睡不好呢,自己憋着不累啊?

小孩在温和的目光里晃了神,原以为要阻止自己的人变成了同谋,但刚要咧开嘴角就听见那人说不许再卖了。小猫一身的毛又都竖起来,自觉推不动男人,就在他硬邦邦的怀里挺直了背,大声质问他凭什么不让卖。

陈金默你知道这条线我搭了多久吗,你以为全身而退那么容易啊,我要是能把这条线搞下去我哥...